- 2024-11-10 17:07:46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招聘超声医师1名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下半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编外工作人员33名,现将有关公开选调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院本次计划招聘产科医师、妇科医师、儿科医师、超声医学科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健康管理中心皮肤科医师、病理科医师、综合外科医师(乳腺方向)、综合外科医师(骨科方向)、综合外科医师(儿科方向)、生殖健康与不孕不育科技师、医学遗传与产前诊断科技师、临床营养科营养师、健康宣教、社会工作、病案管理、助产士、临床护士等23个岗位,共33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条件及人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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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岗位要求和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
具体范围详见《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按招聘岗位条件报名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为197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上午9:00至2024年11月13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3.网上报名流程: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注册用户信息--按报名系统提示阅读简章及诚信承诺书并“同意”--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白底彩照,160×210像素)--上传清晰的相应岗位所需证书扫描件拼图--提交报名信息--报名系统资格网络审核--打印《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下半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打印出报名登记表即为报名成功(请务必在报名时打印)。
提示:网上报名系统中的“毕业证书”图片上传位置,请根据报名岗位类别上传所需证件图片,如考生上传的图片不合格,将以审核不通过方式退回报名信息,并请考生重新修改提交。
图片上传要求:请各考生根据《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下半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所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及“其他报考资格条件”,对照提供证明图片。报考资格条件有多项的,需将多个证明材料与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拼成一张图后进行上传。工作经历证明需印有单位公章。
报名信息提交后网络审核不通过的,在报名期限内可重置修改操作,重新提交报名信息且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报名登记表,完成报名。
4.单位进行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1月7日上午9:00至2024年11月14日下午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上午9:00至2024年11月21日上午9:00。
请考生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四、考试流程
根据岗位报考审核合格人数情况,组织笔试和现场资格复审。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网络资格初审合格者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削减招聘人数,削减招聘人数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若为医院紧缺急需的岗位,经申请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4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实践操作。

笔试
进入笔试人选应按要求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满分100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分数由高至低排名,在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现场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岗位1:4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实践操作。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者,须由本人携带《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下半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交以下真实有效的材料: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岗位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医师岗位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医师岗位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提供)、英语等级证明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有英语等级要求的岗位提供)、荣誉证书(护理岗位对照提供)。所有证件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仅收取复印件各一份。
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联系不到本人时,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实践操作
实践操作满分100分,所有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70分,等额实践操作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75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实践操作成绩得分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环节。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实践操作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实践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所有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70分,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75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有笔试要求的岗位占综合成绩的30%;免笔试的岗位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得分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心理测评和体检环节。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及公示
1.有笔试要求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实践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30%
2.免笔试岗位的综合成绩=实践操作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至低排名,在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综合成绩公示无异议的,依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心理健康测评和体检人选。

五、考察、心理健康测评和体检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查询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考察工作业务能力、学习表现、道德品质等现实表现,是否受过处分情况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心理健康测评和体检任意一项不合格者或自行放弃者不能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且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录用
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察、心理健康测评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我院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昆明市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同等福利待遇。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有问题的不予录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办理录用手续阶段原合同仍然存续的,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招聘纪律
严格招聘纪律,对下列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录用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以下情形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
1.拟录用人员未按期进行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未按要求完成考察者;
2.拟录用人员未按期报到者。

八、联系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电话:
0871-6362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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